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赣食药监食品经营〔2018〕2号)

来源: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02-13 点击:1409

发布单位: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02-1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赣食药监食品经营〔2018〕2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务院食安委第五次会议精神,遵照总局领导指示,请各地结合《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经营监管工作的通知》(赣食药监食品流通〔2017〕11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强化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监管,突出节日热销食品、民俗特色食品和节日餐饮服务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妥善应对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三、加强舆情监测。密切关注食品安全舆情动态,及时核实、研判、回应公众重点关注热点问题,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四、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各地要扎实做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发现的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第一时间报告省局,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安全祥和快乐的春节。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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