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畜牧业统计监测工作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农办牧〔2018〕8号)

来源: 农业部办公厅 更新时间:2018-02-09 点击:1449

发布单位:农业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8-02-0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农办牧〔2018〕8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2014年农业部畜牧业司印发《畜牧业统计工作省县考评管理办法(试行)》,对承担畜牧业统计监测工作的省和县开展绩效考评,强化考评结果应用,有力地推动了统计监测工作。近年来,畜牧业结构调整变化快,行业精准管理需求大,对畜牧业统计监测工作要求越来越高。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加强畜牧业统计监测工作,我部在充分吸收各地和有关专家意见基础上,对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了《农业部畜牧业统计监测工作考评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原《畜牧业统计工作省县考评管理办法(试行)》作废。

  农业部办公厅

  2018年2月1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