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 科技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水利部关于认定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农市发[2017]14号)

来源: 农业部 更新时间:2017-12-29 点击:2032

发布单位:农业部等八部委
发布日期: 2017-12-2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农市发[2017]14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厅(局、委、办)、发展改革、财政、林业、科技、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主管部门,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

  根据《农业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 科技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水利部关于开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17〕3号)和《农业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17〕8号)要求,经县市、垦区、林区申请,省级推荐,农业部等九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决定认定浙江省安吉县安吉白茶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62个地区为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第一批)(名单见附件)。

  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立足资源特色,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科技支撑,促进产业兴旺,推动品牌强农,带动农民增收,为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名单(第一批)

  农业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

  科技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水利部

  2017年12月25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