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2017年修订版)的通知(桂食药监规〔2017〕6号)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7-12-27 点击:3366

发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7-12-2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桂食药监规〔2017〕6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稽查局,直属各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2017年修订版)已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2月14日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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