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粮仓网函〔2017〕148号)

来源: 安徽省粮食局 更新时间:2017-12-22 点击:1020

发布单位:安徽省粮食局
发布日期: 2017-12-19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皖粮仓网函〔2017〕148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县粮食局,省粮食集团,省局直属单位:

  近期,一些地区连续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11.18”重大火灾事故和天津市河西区“12.1”重大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影响恶劣,教训极其深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12月8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召开全国消防安全专题视频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强化火灾事故预防措施,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措施、更严的手段,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省政府召开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就贯彻落实全国消防安全专题视频会议精神进行部署。为确保国务院和省政府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位,确保全省粮食行业安全稳定,特别是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无事故,现就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当前,进入岁末年初,“元旦”“春节”将至,节日期间生产任务重,职工思想波动大,是安全生产特别是消防安全事故易发时段,加上进入冬季天干物燥,易发风雪冰冻灾害,粮食进出仓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风险加大。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制订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坏粮、谁担责” 和“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压实粮食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要以宣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为抓手,严格履行安全工作职责,严格把好消防安全关,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二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省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建设“平安安徽”为目标,严格按照全国消防安全专题视频会议和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部署,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创新安全隐患排查的方式方法,狠抓整改,坚决防范“两个安全”事故的发生。三要以消除“两个安全”隐患为重点,根据省粮食局和省公安消防总队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行业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当前高仓满储、冬季干燥等不利因素,立即组织开展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粮库(站)、骨干粮食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尤其是对关键部位、重要设备和药品库、运输车辆、经营场所、出租房等逐一进行排查,严格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安全检查不留死角、不漏隐患,严格落实“三查三单”制度,确保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不发生责任事故。四要以“查治守保促”和“大快严”回头看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格实行台帐消号制,确保整改到位,并建立健全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粮食行业“两个安全”监管水平。

  三、加强监管,切实做好节日值班工作。各地要按照粮食安全责任制的要求,从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出发,加强对节日期间粮油市场调控和粮食市场监督检查,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市场原粮充足和成品粮油不断档、不脱销。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安全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搞好安全巡查,畅通信息渠道,做好值班记录。遇有重特大事故或重要紧急情况,值班人员要及时妥善处置,按相关规定立即请示报告。

  安徽省粮食局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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