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全程网上办理保健食品委托生产委托方备案的公告(2017年 第261号)

来源: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7-12-19 点击:1345

发布单位: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7-12-13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2017年 第261号
实施日期: 2017-12-31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靶向精神,加快推进我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方便企业办事,提高行政效能,我局开发建设了保健食品委托生产委托方备案无纸化办公系统,即:申请人通过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网上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在线网上申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接收、受理、核准备案,企业网上自行打印电子证书。

  该系统自2017年12月15日至12月30日试运行,2017年12月31日正式运行。

  特此公告。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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