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检验检疫局关于印发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进口鲜活农产品集中查验规范(试行)的通知(川检动[2017]85号)

来源: 四川检验检疫局 更新时间:2017-12-14 点击:1220

发布单位:四川检验检疫局
发布日期: 2017-03-2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川检动[2017]85号
实施日期: 2017-03-20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分支局、宜宾办、遂宁办,局机关各部门、陆运办,局属各事业单位,检验检疫协会、中检四川公司、嘉孚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检总局关于全面深化改革、促进贸易发展的要求,支持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四川自贸试验区)发展,创新进口鲜活农产品检验检疫措施,充分给予进口鲜活农产品贸易便利,我局制定了《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进口鲜活农产品集中查验工作规范(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四川检验检疫局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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