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7-12-04 点击:1230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7〕20号)、《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食安办〔2017〕33号)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食药监办特食管〔2017〕149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整治工作,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省局组织制定了《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4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