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7-12-04 点击:1230

发布单位: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7-11-2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7〕20号)、《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食安办〔2017〕33号)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食药监办特食管〔2017〕149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整治工作,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省局组织制定了《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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