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7-11-28 点击:2123
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
根据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通知》(内食药监〔2017〕189号)报上,请予备案审查。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通知
2.《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制定说明
3.《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制定依据
4.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合法性说明
5.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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