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备案的报告(内食药监法〔2017〕239号)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7-11-28 点击:2123

发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7-11-2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内食药监法〔2017〕239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

  根据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通知》(内食药监〔2017〕189号)报上,请予备案审查。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通知

  2.《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制定说明

  3.《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制定依据

  4.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合法性说明

  5.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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