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2017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更新时间:2017-11-09 点击:1141

发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发布日期: 2017-11-06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根据《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内政法发﹝2017﹞25号)要求,我厅对2015年全面清理后列入继续有效目录和修订后重新公布目录的,以及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之前我厅制发的4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清理。其中,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9件,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0件,拟修改后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4件。

  特此通告。

  附件:自治区农牧业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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