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7-11-08 点击:1423
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案件查办工作的意见》规定,结合我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了《宁夏食品药品案件查办事权划分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
附件:宁夏食品药品案件查办事权划分实施细则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27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