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上海市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目录》的通知(沪食药监规〔2017〕14号)

来源: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7-11-08 点击:1586

发布单位: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7-11-03
失效/废止日期: 2022-12-04
发布文号:沪食药监规〔2017〕14号
实施日期: 2017-12-05
状       态: 失效/废止
备       注:

各区市场监管局、市食药监局执法总队:

  《上海市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目录》已经2017年9月12日第17次局务会通过。依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报请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批准后发布,自2017年12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4日,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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