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7年国庆、中秋和党的十九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7〕819号)

来源: 四川省农业厅 更新时间:2017-11-03 点击:1002

发布单位:四川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 2017-09-1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川农业函〔2017〕819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州)农业(农牧、畜牧、畜牧水产)局(委):

  2017年国庆、中秋即将来临,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为切实做好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监管力度,做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广大人民群众欢度佳节、喜迎盛会营造良好氛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近期,重大节日、重要活动交替,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得更紧更深入,确保不发生任何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社会舆情。

  二、深化专项整治

  各地要认真落实农业厅《2017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川农业函〔2017〕228号)和《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川农业函〔2017〕306号),切实抓好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渔船船用产品等七类农资打假,以及农药使用、“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生素、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三鱼两药”等六个专项整治行动,增加对农资市场、种养殖基地、生猪屠宰场点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巡查频次,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从严从快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

  三、加大监督抽查

  各地要认真落实农业厅《关于开展2017年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7〕11号),更加突出问题导向,将今年例行监测、监督检查、部门通报、投诉举报发现的问题隐患,以及热销农产品全部纳入抽查范围,对不合格产品,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绝不给违法违规者留有可乘之机。

  四、强化应急值守

  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严格执行“一周一调度”制度,从9月21日起至10月底,每周四将本市(州)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见附件)上报我厅。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做到反应灵敏、上报及时、响应快速,迅速查明问题源头并妥善处理,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认真做好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特别是加强对负面报道的跟踪分析,对与事实不符、恶意炒作的报道,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

  五、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要借助电视、广播、报刊、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多途径、多形式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引导广大群众科学、理性地看待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努力促进全社会共同关心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

  联系 人:马 勇

  联系电话:028-85505821、13808200326

  邮 箱:13808200326@qq.com

  附件:农产品质量安全“一周一调度”情况表

  四川省农业厅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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