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百日行动”的通知》的通知(内农牧医发〔2017〕320号)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更新时间:2017-11-03 点击:1263

发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7-10-2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内农牧医发〔2017〕320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盟市农牧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农牧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百日行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落实。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问题导向,各地要以各类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为重点,结合“百日行动”做好“回头看”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按照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严格落实生猪产品“两证两章”准出制度的通知》(内农牧医发[2015]355号)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及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严格屠宰环节畜禽产品准出管理和进入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畜禽产品准入管理。

  三、地方农牧、食药及相关部门要联合开展一次从屠宰到市场的执法检查,做到工作无缝衔接,维护和保障肉食品市场秩序,形成打击私屠滥宰等非法生产加工肉制品的倒逼机制。自治区农牧业厅、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于11月中下旬进行专项督查。

  四、2018年1月1日前,各盟市农牧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向自治区农牧业厅、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百日行动”总结报告和成果统计表。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百日行动”的通知.pdf

  联 系 人:刘自增 赵玉杰

  联系电话:0471-6651758 0471-4318160

  电子邮箱:3052385225@qq.com ; nmsltc@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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