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粮食局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国粮办储〔2017〕228号文件的通知(冀粮仓储〔2017〕69号)

来源: 河北省粮食局 更新时间:2017-10-30 点击:2594

发布单位:河北省粮食局
发布日期: 2017-10-2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冀粮仓储〔2017〕69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粮食局,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省局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在粮食安全隐患“大快严”集中行动中认真开展秋季粮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国粮办储〔2017〕228号)转发给你们(具体通知从国家粮食局网站“政策通知”栏下载,日期:2017年9月15日),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此次检查工作和“大快严”集中行动相结合,严格按检查程序和检查清单扎实开展工作;检查结束后,各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省直单位要及时汇总检查结果并撰写书面报告。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6、7)和书面报告于10月27日前报省粮食局仓储与科技处。

  联 系 人:严 钢 刘洪芳

  联系电话:0311—85811534

  电子邮箱:ltfz@heblsj.gov.cn

  河北省粮食局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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