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7年特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沪质技监定〔2017〕75号)

来源: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更新时间:2017-10-27 点击:1079

发布单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 2017-03-1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沪质技监定〔2017〕75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局), 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特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2月28日

  2017年特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17年,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特定产品质量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以实施《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和《上海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为契机,围绕局中心工作,以寻风险、保安全、促提升、夯基础为重点,认真推进深化简政放权、加强风险防范、创新监管体系、促进质量提升、夯实工作基础等工作,积极为上海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顶层设计,推进简政放权工作

  1.优化地方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制度顶层设计。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规定,制修订本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管的有关制度,使工作制度与上位法保持一致,确保《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相关规定有效落实到位。

  2.深入推进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深化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研究推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一证多品”,实现一企一证,尽快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成果。在上海自贸区对信用良好企业试行新发证“告知承诺”,实现行政审批零等待,提升企业改革获得感。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委托区市场监管局实施的改革措施,在评估的基础上进行优化,严格依照许可条件实施许可,使改革探索更有实效。

  3.参与完善食品安全标准。积极参与国家食品相关产品安全标准制修订,提高食品容器、包装材料以及智能化食品包装生产线标准水平,推动行业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制订安全评价地方标准,不断完善食品相关产品标准体系。

  二、加强事先防范,有效降低安全风险

  4.建立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点。尝试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建立风险监测点,拓展信息收集渠道,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产品风险信息。对可能的污染和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实现安全风险动态评估,为制定监管政策及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注重安全评价、危害因素调查数据的结果应用,发挥其在寻找风险点中的作用。

  5. 发挥上海市食品接触材料专家委员会作用。在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安全评价、危害因素调查等工作中要积极听取专家意见,加强风险识别,推进食品相关产品各项监管工作专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6.突出重点开展风险监测。积极参与全市风险监测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提高风险发现率。科学确定风险监测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拓展风险监测结果运用,通过说明监测指标等方式引导消费,促进企业提升产品质量。

  三、加强改革创新,完善行政监管体系

  7.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融合监督检查、监督抽查、安全评价、质量信用管理、行政处罚等各种措施,完善分类监管机制,形成统一的、可量化的监管标准,优化监管资源,从严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完善监督抽查制度,提高监督抽查有效性,强化监督抽查结果在质量提升和引导消费中的作用。完善移动监管、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分类管理等系统,全面推进移动监管系统使用,借助互联网和标准化手段,探索智能监管,提高监管效率。

  8.加强商品包装物减量监督。加大产品抽检和后处理力度,继续开展“啄木鸟”青年志愿者行动,强化商品包装物减量宣传效能,督促企业践行节能减排,防范过度包装。

  9.推进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探索采用“双随机”方式开展食品相关产品和商品包装物减量的监督抽查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对食品相关产品获证生产企业实施“双随机”证后监督检查。市质量技监局采用“双随机”方式对区级监管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

  10.加强对技术机构的监督。开展监督抽查项目政府采购,引入竞争机制提升技术机构能级。在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查、食品相关产品安全评价等工作中,加强对技术机构的管理,督促技术机构依法提供技术服务。

  11.加大信息公开、互通和利用力度。将各项监管数据纳入企业诚信管理范畴,加强生产许可、监督抽查、日常监管、行政处罚等信息共享、公开力度,畅通上下级及同级行政机关之间食品安全信息沟通交流。加大行政许可信息、监管数据公开力度,依法发布食品相关产品日常监管信息,提升政府信息的利用率。

  四、加强点面结合,促进产品质量提升

  12.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开展企业自我承诺、标准宣贯等工作,引导企业依法生产食品相关产品,依法生产、销售包装符合要求的商品。开展专项整治,督促企业依法标注“食品用”、“食品接触用”等标识,促进区域产品标注规范。

  13.选取重点产品开展质量提升工作。继续推动食品传送系统、一次性杯子、塑料保鲜膜袋产品质量品牌提升行动,推动质量提升示范点建设,帮助龙头企业对标国际标准。推动优秀生产企业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的“上海品质”认证工作。进行“质量示范点”建设工作,将企业、地方政府积极性调动起来,扩大食品相关产品认知度,切实提升上海食品相关产品供应的整体水平及产品质量美誉度。

  14.推动食品相关产品防伪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研究防伪追溯体系的发展和应用,努力探索体系运转关键难点的解决途径,推动食品相关产品防伪追溯信息系统建设。

  15.推进国内国际交流。利用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合作网平台,积极发挥市局秘书处作用,定期发行内部交流期刊,汇集推广各地经验做法,推动相关省市食品相关产品业务交流,积极探索监管合作新模式,加强与外省市信息交流,实现优势互补。借助食品接触材料风险与创新交流大会,吸收先进经验,促进全国监管业务水平提升。

  16.促进社会共治。推动成立上海市食品相关产品行业协会,助推行业自律。调动行业协会、消费者等多方力量,发挥第三方社会组织作用,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和提升,形成全社会共治格局,有效遏制食品安全事件,确保放心消费,促进健康中国建设。

  五、加强基础建设,保障工作有效落实

  17. 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制订市场监管基层所业务指导书,落实食品相关产品监管责任,加强业务指导。以《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和新发布的食品相关产品国家标准为重点,加强培训宣传力度。加强对监管人员、技术人员、企业公众开展不同类别和目标的培训,形成专业监管、技术审查、质量啄木鸟三支强有力的队伍。

  18.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和监管的研究工作。注重收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和监管中的风险和问题,结合《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等要求,依托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机构、龙头企业和执法人员,及时研究制定相应对策,积极为本市乃至国家层面的制度完善和措施创新献言献策,以更有效的“放管服”促进食品相关产品行业发展水平提升。

  19.加强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宣传。通过微信、微博、政务网等媒介,广泛发布食品相关产品风险预警、消费常识,引导市民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提升社会知晓度及认同感;利用好3·15、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开展各类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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