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动植司关于延长《关于智利输华水果冷藏船运输试运行要求》和《关于智利鲜食水果经第三国转运输华的海空联运要求》试运行时间的通知(质检动函[2017]201号)

来源: 质检总局动植司 更新时间:2017-10-27 点击:1347

发布单位:质检总局动植司
发布日期: 2017-10-26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质检动函[2017]201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总局与智利农业部分别于2016年和2017年签署了《关于智利输华水果冷藏船运输试运行要求》和《关于智利鲜食水果经第三国转运输华的海空联运要求》。根据双方达成的一致要求,上述两个协议试运行一年,实施一年以后,总局与智利农业部依据实施效果对相应措施做必要的调整。

  近日,智方来函通报,由于航期等原因上述两个协议在试运行期间并没有实施,以致双方无法对实施效果进行风险评估。双方研究决定上述两个协议试运行时间延长一年,冷藏船运输试运行时间为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海空联运试运行时间为2017年11月到2018年6月。请各局根据相关要求对以冷藏船方式运输的或海空联运方式途经第三国转运输华的智利输华鲜食水果实施检验检疫(附件1,2)。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我司联系。

  联系人:于晓东,010-82261891。

  动植司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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