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转发《农业部畜牧业司开展全国饲料生产企业重点产品生产情况调查的通知》的通知(赣牧便函〔2017〕40号)

来源: 江西省畜牧兽医局 更新时间:2017-10-23 点击:1627

发布单位:江西省畜牧兽医局
发布日期: 2017-10-1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赣牧便函〔2017〕40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畜牧兽医(畜牧水产)局、南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赣州市饲料工业办公室、萍乡市农业局行政执法支队:

  为了全面掌握全省饲料生产企业哺乳仔猪料和妊娠母猪料生产情况,现将《农业部畜牧业司开展全国饲料生产企业重点产品生产情况调查的通知》(农办饲便函〔2017〕第22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设区市饲料管理部门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通知所辖地的饲料企业,确保符合填报条件的全部获证企业及时填报,做到不漏报、不瞒报,数据真实准确。于11月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企业纸质调查表一式两份寄至省饲料办。

  联系人:李丹,电话:0791-86211805。

  附件:

  农业部畜牧业司开展全国饲料生产企业重点产品生产情况调查的通知(农办饲便函〔2017〕第229号)

  全国饲料生产企业重点产品生产情况调查表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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