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品一标”工作的意见(闽农绿〔2017〕199号)

来源: 福建省农业厅 更新时间:2017-10-16 点击:1399

发布单位:福建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 2017-10-13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闽农绿〔2017〕199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县(区)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品牌农业发展的七条措施的通知》精神,加快发展“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各地要把大力发展“三品一标”作为推进品牌农业建设和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主要举措,摆上重要工作议程,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提出加快“三品一标”发展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目标责任,强化工作保障,加强考核管理,落实奖惩措施。各市、县(区)农业部门要建立健全有职能、有人员、有经费的“三品一标”工作机构,要理顺县级农业局与单列畜牧局、茶业局等业务关系,按照管产业归口管业务的原则,落实“三品一标”工作职责。要不断壮大“三品一标”检查员队伍,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检(核)查员全省县级机构要全覆盖,有机食品检查员每设区市要有1名以上,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检(核)查员资格培训、考试,对优秀检(核)查员予以奖励。将“三品一标”作为申报实施农业项目的重要内容和优先条件,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对获证主体予以奖补,优先支持无公害农产品,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奖补的科学性。

  二、明确目标,加强绩效。根据农业部和省政府对“三品一标”的目标要求,到2020年,全省获证的“三品一标”累计达到4000个以上,“三品一标”生产基地的面积或产量占全省农产品的40%以上,“三品一标”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各项任务指标将分解下达并予以考核,各地要加强绩效管理,确保完成任务。要加大潜力挖掘,大力发展“三品一标”优质特色农产品,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和品牌农业建设,推进特定区域、特定产业无公害农产品的整体认证;发挥我省生态资源优势,进一步扩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规模,支持打造一批产业影响力大、发展前景良好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要加强绿色生产资料认证,着力解决生产投入品安全问题。要积极创建、升级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绿色食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不断提高“三品一标”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水平和质量安全水平。

  三、优化管理,提升服务。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要求,增强服务意识,优化认证管理,提高认证效率。要加强咨询、培训、技术服务,积极培育、支持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申报认证,检(核)查员要认真履职、严格把关,限时做好现场检查和材料审查工作。要加强“三品一标”科技支撑,大力推广应用绿色、环保、可持续生产和管理的新标准、新技术、新模式;积极推动认证服务信息化,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服务效率。要建立机制,全面落实“三品一标”获证主体纳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监管信息平台管理。要将“三品一标”质量抽检纳入各级例行监测、执法抽查、风险评估监测范围,建立“三品一标”名录动态管理制度、企业违规约谈和颁证面谈制度,定期发布诚信企业的“红名单”和失信企业“黑名单”,评选“三品一标”标杆主体。

  四、培育品牌,提高效益。我省优越的农业生态环境和特色农业资源禀赋,是发展“三品一标”的产业根基,也是加快推进品牌农业建设的有利条件。各地要将“三品一标”作为品牌农业建设的基础,形成抓农产品品牌就要抓好“三品一标”的共识和氛围。开展科技创新、文化创意、标准创设、品牌创建,培育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引导农业生产经营走上更高层次和档次,不断提升品牌营销能力,做大做强品牌经济。要积极消除市场失灵的因素,大力支持实体营销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逐步构建“优质优价”的正向激励机制,通过“优质优价”,促进“绿色生产”,保障“安全消费”。各地要突出“清新福建、绿色农业”主题,充分利用当地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安排“三品一标”公益宣传;支持“三品一标”生产经营主体投放宣传广告。要拓宽贸易渠道,支持“三品一标”获证主体参加“农交会”“绿博会”“有机博览会”“地标农产品专展”等专业展会,组织获证企业境外参展,扩大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

  福建省农业厅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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