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质检食监〔2007〕279号)

来源: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更新时间:2017-10-16 点击:2635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 2007-06-18
失效/废止日期: 2018-12-01
发布文号:国质检食监〔2007〕279号
实施日期: 2007-06-18
状       态: 失效/废止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24号)精神,实施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市场准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制定了《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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