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更新时间:2017-09-27 点击:116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安全办、公安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新闻出版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通信管理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7年9月4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召开了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会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主任、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长毕井泉同志总结讲话
2.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副主任、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孙梅君同志讲话
3.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张峰同志讲话
4.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张佐良同志讲话
5.商务部副部长王炳南同志讲话
6.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同志讲话
7.质检总局总检验师张际文同志讲话
8.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田进同志讲话
9.网信办网络应急管理和网络舆情局副局长(正局级)李鹏程同志讲话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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