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市2017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沪粮调〔2017〕99号)

来源: 上海市粮食局 更新时间:2017-09-25 点击:1176

发布单位:上海市粮食局
发布日期: 2017-09-2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沪粮调〔2017〕99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区粮食局(署),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及有关粮食企业:

  今年秋粮收购即将展开,为认真贯彻全国秋粮收购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本市秋粮收购工作,确保粮食收购市场稳定,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把握形势,切实做好今年秋粮收购工作

  当前本市秋粮粳稻生长情况总体较好,播种面积基本稳定,预计总产量继续保持80万吨以上。根据当前粮食购销形势,今年稻谷最低收购价预案启动可能性较大。我局将根据本市及周边省市收购市场情况,会同市有关部门适时提出启动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抓好粮食收购是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各区粮食部门要高度重视秋粮收购工作,落实收购各项工作措施,切实把今年秋粮收购工作做实做细。

  二、多措并举,确保种粮农民售粮顺畅

  各区粮食部门要抓紧研究制订粮食收购工作方案,切实做到“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防止农民出现“卖粮难”;要加强与农业发展银行沟通协调,确保企业收购资金需要;要督促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发挥收购市场主导作用,提前备好场地、计量器具、检化验仪器、资金等,确保农民售粮渠道顺畅;积极引导鼓励本区域多元市场主体入市开展市场化收购,拓宽农民售粮渠道。

  三、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保护好种粮农民利益

  各粮食收储企业要认真贯彻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价标准,依质论价,准确计量,不打白条、不克扣斤两。要合理确定收购网点,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柜,让农民卖“明白粮”。要强化为农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千方百计为售粮农民提供晾晒场地、烘干服务等,积极开展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等产后服务,为售粮农民提供多元化、个性化服务,减少产后损失。

  四、强化监督检查,维护收购市场秩序

  各区粮食部门要督促有关粮食收储企业把好粮食入库验收关,确保收购粮食数量真实、质量卫生合格、储存安全。同时,要督促企业切实抓好收购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对收购现场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对收购设施的日常检修和保养,落实好防台防汛防火工作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要加大对执行粮食收购政策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坑农害农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为收购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五、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收购市场监测工作

  各区粮食部门要多渠道广泛宣传解读粮食收购政策,引导农民适时适价售粮。正确把握好舆论导向,加强政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对售粮农民来电(信)反映的问题或诉求,要及时回应并妥善解决,坚决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维护好社会稳定。要强化粮食收购进度统计和市场价格监测预警,按照“有购必统、有统必报”的要求,从今年10月16日起,通过“上海粮食网”及时报送秋粮收购数量、价格等情况,做到不迟报、不漏报,确保本市秋粮收购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上海市粮食局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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