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广西柑橘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工作的通知(桂农业发〔2017〕62号)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更新时间:2017-09-22 点击:1027

发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布日期: 2017-09-1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桂农业发〔2017〕62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有关县农业局、财政局: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7〕11号)、《农业部关于印发〈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农发〔2017〕2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农(耕肥)〔2017〕28号)要求,经相关程序遴选,确定永福、平乐、苍梧三个县为2017年广西柑橘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为确保试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特制定《2017年广西柑橘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2017年广西柑橘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工作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7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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