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更新时间:2017-09-22 点击:1262

发布单位: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 2017-09-1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质监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已经省局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是省局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有效手段,是推进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质监(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门领导负责,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与省局沟通协调,解决衔接工作中的问题,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实施意见》,强化责任意识,完善各项配套制度措施,确保改革举措落实到位。

  二、开展培训,落实各项保障

  省局将19类工业产品全部委托各市质监局(市审批局)办理。没有成立市审批局的由市质监局办理,成立市审批局的由市审批局办理。省局将组织对各市审批局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素质培训,使窗口工作人员达到能够胜任本职工作要求。对各市审批局采取分批分步骤成熟一个(审批局)委托一个、具备条件一个(审批事项)委托一个的办法进行委托。各市审批局在承接省质监局委托事项后,要确保场地、人员、配套制度等各项保障落实;省局与各市审批局衔接实现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系统与各市审批局网络系统的无缝联接,确保委托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三、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

  各市审批局与对应各市质监局和省质监局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审批局要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各环节资料和数据统计、传送工作,使质监部门能够及时了解掌握获证企业情况,为加强监管提供依据。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沟通情况、解决问题;每半年各市质监局、各市审批局要对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开展情况,向省质监局进行一次专题工作报告。省质监局将根据各市质监局、各市审批局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和制度落实情况,每年度形成情况通报,报送各市政府。

  附件: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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