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7年国庆中秋和十九大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京发改[2017]1473号)

来源: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7-09-20 点击:1050

发布单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7-09-1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京发改[2017]1473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区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燕山发展改革委:

  2017年国庆中秋将至,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十九大”)即将在京召开,为规范节日市场价格秩序,做好十九大服务保障工作,本市自2017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开展国庆中秋和十九大期间市场价格检查巡查工作(其中9月26日为全市统一检查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十九大期间价格监管工作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进一步健全十九大期间价格监管工作机制和应急监管预案,妥善快速处理各类价格突发事件,把服务十九大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接到突发事件举报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妥善处理,及时向各区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委报告,为十九大顺利召开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二、密切关注生活必需品价格动态

  今年国庆中秋两节叠加,居民生活性消费支出较为集中。各单位要密切关注粮、油、肉、禽、蛋、菜、奶、食盐等生活必需品以及月饼等节日特色食品价格动态,加大对商超、农贸市场等与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场所的监管力度,督促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坚决制止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检查

  国庆中秋期间群众旅游、出行、购物密集,易引发价格纠纷和矛盾,各单位要结合本区实际情况,重点对相关领域加强监管:

  (一)旅游。继续做好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整治工作,依法查处景区经营者不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水平或浮动幅度,擅自增设收费项目,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着力规范餐饮、住宿、购物、观光等环节的价格秩序,加大对景区内及周边旅游特产商店、餐饮一条街、大排档等游客消费集中场所的巡查力度,严肃查处旅游购物店串通涨价、虚假打折、虚假优惠,旅游餐饮场所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净化旅游市场消费环境。

  (二)交通。加强对公路、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价格检查,严肃查处超过政府定价擅自涨价、价外收费、误导性价格标示等违法行为。做好对高速公路收费的监督检查,切实落实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加大对机场、火车站、客运枢纽等相对封闭区域内商品及服务价格的检查力度,督促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准确掌握本辖区机动车停车场节日期间计次、计时收费信息,动态监管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情况。

  (三)零售。两节期间商业促销活动频繁,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线上线下商品零售企业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的价格法律法规宣传,督促经营者完善价格促销方案,规范降价、打折、返券、赠送等促销行为,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如实标明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对违法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违法行为屡查屡犯的经营者,要依法从重处罚。

  (四)房地产。国庆中秋适逢商品房销售旺季,各单位要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加大对在售热销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明码标价情况的巡查力度,对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等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查处,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营造公开、透明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

  (五)医药。继续深入开展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关于开展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京发改〔2017〕327号)相关要求,依法及时办理相关投诉举报,严肃查处经营者的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庆中秋和十九大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监管措施,完善应急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国庆中秋和十九大期间,各单位要安排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值守人员应密切关注投诉举报,妥善处理舆论热点事件,快速回应社会关切。

  (二)加大巡查抽查力度,广泛开展提醒告诫。组织力量加大市场巡查和随机抽查力度,形成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有效震慑。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引导,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新媒体等多种媒介,对商场超市、酒店餐饮、旅游景点、交通运输、停车收费、医疗药品等行业和单位及时组织开展提醒告诫和政策宣传,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诚信守法经营。

  (三)廉洁公正文明执法,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制定监管方案,部署市场检查和巡查,检查中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提高对隐蔽性、顽固性问题的处理能力,曝光价格违法典型案件,震慑不良商家和价格违法经营者,营造诚信兴商环境。

  五、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

  (一)值班信息报送。2017年9月22日下午6点前报送国庆中秋期间值班和应急备勤表;10月13日下午6点前报送十九大期间值班和应急备勤表(要求有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的姓名、手机号码、本单位传真号码)。电话:82289523;邮箱:hanfang.wj@bjpc.gov.cn。

  (二)每日信息报送。2017年10月1日至8日每日下午1点前,10月18日至25日每日下午1点前报送当日市场检查和举报投诉办理情况。联系电话:82283951;传真:82283952;电子邮箱:wjjcs@bjpc.gov.cn

  (三)总结信息报送。2017年10月8日、25日12点前,分别报送国庆中秋期间和十九大期间市场监管总结,每个总结中要包含当期查处的一个典型案例。电话:82289523;邮箱:hanfang.wj@bjpc.gov.cn(请注意三种信息不同的报送方式和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报送信息,并且保证信息数据准确、内容翔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9月15日

  (联系人:市价监局 韩芳; 联系电话:82289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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