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全省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晋农疫控发〔2017〕14号)

来源: 山西省农业厅 更新时间:2017-09-19 点击:1007

发布单位:山西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 2017-09-06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晋农疫控发〔2017〕14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农委、畜牧兽医局(中心):

  为做好全省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确保秋季防疫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秋季集中免疫

  今年全省秋防的时间要求是,9月上旬启动,10月底前全面完成。各地要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病、猪瘟、鸡新城疫的强制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一是要实行分类指导,针对规模场、小规模养殖及散养畜禽的不同特点,切实强化基础免疫工作。对规模养殖场要全面落实程序免疫,对小规模及散养畜禽要组织乡镇兽医人员和村级防疫员采取成立免疫小分队等形式,逐场逐户实施免疫工作,做到不漏一畜一禽,不留防疫死角。二是全面实施家禽H7N9免疫。2017年秋季开始统一用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二价灭活疫苗(H5N1 Re-8株+H7N9 H7-Re1株)替代重组禽流感病毒H5三价灭活疫苗,对家禽实施免疫。三是要积极开展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强制免疫实行“先打后补”,逐步实现养殖场(户)自主采购、财政直补。四是强化技术培训。对乡、村两级兽医人员,全面强化免疫技术培训与指导,规范免疫操作,防止因免疫不规范传播疾病。同时要完善免疫档案,做到针针有记录,只只有档案。

  二、强化动物疫病监测净化

  各地要按照省里监测计划的要求,认真抓好秋冬季疫情监测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兽医实验室功能与作用,在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监测工作的同时,继续加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猪伪狂犬、新城疫等动物疫病的定点监测工作。一是加大免疫抗体监测力度。充分发挥各级兽医实验室作用,开展免疫效果全覆盖监测,对免疫不合格的畜禽及时进行补免,确保免疫措施真正取得实效。二是加强疫情排查。各地要结合秋防工作,逐村逐户开展疫情排查,及时掌握辖区内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做好疫情形势研判,及时发现和排除疫情隐患。三是全面开展种畜禽场动物疫病净化场创建和示范工作。实施小反刍兽疫消灭工作计划,推进《山西省家禽H7N9流感剔除计划》,重点抓好种畜禽场和奶牛场疫病净化示范场的创建工作,加快推进动物防疫转型升级。

  三、加强疫情应急管理

  根据秋季防控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突发疫情应急预案,健全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应急预案,进一步强化应急防控工作机制。做好疫苗、消毒药品和防护用品等防疫防护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信息畅通。对每一起疫情举报,都要派人到现场进行核查,一旦发生疫情,要迅速反应、有效应对,果断扑灭疫情,防止扩散蔓延。

  四、狠抓常规动物疫病防控

  各地要在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常规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一是加强对畜禽常见疫病的防治和指导。指导养殖场(户)严格落实消毒和隔离等综合防控措施,大力推行全进全出等科学饲养管理模式,特别是大型规模养殖场、养殖园区要配备防疫、隔离、消毒等设施设备,严格落实各项防疫制度,有效降低畜禽疫病发生率和病死率。二是加强养殖场(户)培训工作。开展对养殖场(户)的技术培训工作,增强养殖场(户)的防疫主体意识,提高养殖环节的防疫卫生和畜禽健康水平。三是加强人畜共患病和寄生虫病防控工作。开展奶牛场布病、结核病(两病)检测和净化工作,对阳性牛全部扑杀处理。同时各级要积极开展动物寄生虫病防控工作,加大驱虫工作力度,开展辖

  区内寄生虫病流行情况调查,减少寄生虫病造成的损失。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迅速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是认真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健全各级畜牧兽医部门、乡村两级兽医人员包场包户制,继续实行每县畜牧局长包干2-3个重点乡镇、其他局长包干1-2个乡镇制度,将任务分解到基层,责任落实到人头。二是要做好疫苗采购供应工作,严格按照疫苗储藏要求,做好疫苗的冷链运转,切实保证购进、运输和储藏处于良好冷链运行状态,保证疫苗使用环节的质量。三是大力开展基层防疫队伍培训,进一步规范免疫操作,确保免疫效果。四是切实加强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督查指导,深入基层开展督查工作。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将于10月下旬组织开展全省秋防工作督查。全省从即日起实行秋防工作进展周报告制度,各市要在每周五上午10点以前,将免疫进展情况报至省疫控中心(周报表格式随后下发)。

  山西省农业厅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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