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通知(陕粮调发﹝2017﹞49号)

来源: 陕西省粮食局 更新时间:2017-09-14 点击:795

发布单位: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粮食局 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
发布日期: 2017-05-3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陕粮调发﹝2017﹞49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设区市发改委、粮食局、财政局,杨凌区发改局、财政局,杨陵区粮食局,韩城市发改局、财政局、粮食局,农发行各市(区)分行、省行营业部,陕西粮农集团:

  目前,全省夏季粮油收购工作即将展开。为认真贯彻全国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 财政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做好2017年小麦稻谷和油菜籽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调﹝2017﹞66号)要求,扎实做好今年我省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收购工作组织领导

  我省夏季粮油主要品种是小麦和油菜籽。据有关部门调查,今年全省夏季粮油生产形势总体较好,预计产量仍将保持较高水平。目前,我省粮食供给总体宽松,市场价格低位运行,预计新粮上市后面临不确定因素增多,对于各地做好夏季粮油收购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当前,随着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深入落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工作的重心逐步下移,地方政府保障区域粮食安全的担子不断加重,各级部门抓收购、保供应、稳市场的责任也不断加大。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做好夏季粮油收购工作,对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维护粮食市场稳定的重要性。要理清思路,加强市场分析研判,精心安排部署,做好资金衔接,完善工作措施,搞好指导协调,确保圆满完成夏季粮油收购任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具体抓,层层压实责任。要深入收粮一线靠前指挥,搞好组织、指导、协调和服务,随时掌握新情况和新问题。对反映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维护好正常的市场秩序,确保不出现农民“卖粮难”。

  二、不断加强市场化收购指导力度

  各级粮食部门和收储企业要把夏季粮油收购工作作为当前粮食流通工作的重点任务,及早安排部署,提前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收购工作方案,细化措施,落实责任,防范出现“卖粮难”。要督促粮食收购企业提前做好收购场地、计量器具、检化验仪器、仓容等准备,扩大收储能力。各级政府要落实夏粮收购主体责任,协调粮食部门主动与当地农发行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强沟通,确保收购资金的供应。对达不到金融机构准入标准的,政府要多渠道筹措收购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农民售粮款,确保不出现“打白条”现象。同时要做好收购网点的布局工作,确保我省夏粮收购不留“空白点”,切实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

  各地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创新收购方式,以粮食加工收购为引擎,采取订单收购、加工收购等措施,引导多元市场主体积极入市收购。指导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积极开展自营收购,早收粮、多收粮、储好粮,在经营中创造效益,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要积极适应粮食生产方式变化,引导粮食企业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探索建立包括订单生产、收储加工、质量检测、营销促销和信息服务等一体化粮食产后服务网络,切实解决粮食收获后储存难、保质难等实际问题。汉中、安康等油菜籽产区,采取地方储备油轮换吞吐、鼓励加工企业收购、支持品牌化生产经营等措施,引导油脂加工企业、地方传统小榨户、贸易大户等做好油菜籽收购,必要时地方政府指定企业收购,防止出现“卖籽难”。各类粮食收购企业要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各收购网点要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要督促指导辖区粮食收购企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为农服务力度,积极开展便民服务。

  三、扎实做好政策性粮油购销

  各地要充分发挥地方储备粮轮换对粮食收购的促进作用,抓住新粮上市粮源充足的有利时机,按照储备粮轮换计划,积极组织储备粮油轮换工作。省储备粮管理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对储备粮油轮换业务的指导,加强市场分析研判,把握收储节奏和轮换时机,合理实施轮换,降低运作风险,确保储备粮轮换任务顺利完成。承担储备粮油轮换任务的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储备粮油的轮换规定和要求,严把入库质量关,确保轮换入库的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四、加强市场监测和政策宣传

  各地要密切跟踪市场变化,加强形势分析研判,收购高峰期要提高价格监测频率,定期报送收购进度,及时发布粮食生产、质量和收购进展、市场价格等信息,为农民售粮和企业经营提供信息支持。要继续加大国家和我省粮食收购政策的宣传力度,采取电视、报纸、网络、广播、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读粮食收购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引导农民适时适价售粮。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的正面引导作用,主动回应社会和媒体关切,妥善处理存在的问题,为收购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与农业、统计、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做好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测报工作,随时了解和掌握粮食产量和质量安全等情况。

  五、准确报送粮食收购统计数据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2017-2018)》,扩大统计覆盖范围,督促辖区内各类收购企业建立健全粮食经营台账,认真落实粮食经营信息统计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报送粮食收购进度和价格等基本数据和相关情况。要加强统计数据审核把关,分清政策性和经营性、省内和省外收购情况,避免出现错误统计、重复统计,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六、切实维护收购市场秩序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对收购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发生压级压价、拖欠农民售粮款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对违反国家和省上粮食收购政策涉粮案件,必须严厉查处,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夏粮收购期间,气温回升、汛期来临,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压实安全生产和储粮安全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规定两守则”,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避免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要加大储粮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早预防、早发现、早排除,确保储粮安全。

  夏季粮油收购是全年粮食收购的基础,做好夏季粮油收购工作对于开好局、起好步,完成全年粮食收购任务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单位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履职尽责,扎实做好夏粮收购工作,做到让农民满意,让政府放心。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粮食局

  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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