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粮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北京市粮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的通知(京粮发〔2015〕93号)

来源: 北京市粮食局 更新时间:2017-09-13 点击:860

发布单位:北京市粮食局
发布日期: 2015-10-2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京粮发〔2015〕93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区县商务委,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远郊区县粮油总公司,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实现裁量基准统一、裁量模式统一、公示文本统一,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若干指导意见》(京政法制发〔2015〕16号)要求,市粮食局结合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北京市粮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北京市粮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经市粮食局2015年10月20日第8次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北京市粮食局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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