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活动的通知(商办秩函〔2017〕361号)

来源: 商务部办公厅 更新时间:2017-09-13 点击:1189

发布单位:商务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7-08-29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商办秩函〔2017〕361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信用机制对消费的促进作用,扩大信用消费,加强诚信宣传教育,落实好《商务部等18部门关于开展201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商秩函〔2017〕635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办秩函〔2017〕184号,以下称184号文),商务部决定在2017年9月28日继续开展“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活动(以下简称主题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信用消费是消费者通过分期付款、延期付款等途径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交易方式,是当前发展较快、潜力较大的一种商品或服务交易形态。开展主题日活动,旨在组织有条件的线上线下零售企业在活动期间集中促进信用消费,有利于挖掘需求潜力,扩大即期消费;有利于优化消费结构,推动消费升级;有利于提高消费者和商家的诚信意识,促进诚信体系建设。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主题日活动,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取得实效。

  二、紧密配合扩消费专项行动

  要将主题日活动作为落实《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开展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的意见》(商秩发〔2016〕427号)和184号文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扩消费专项行动统筹考虑、协调推进,在活动开展、督促检查、经验总结等方面与扩消费专项行动其他相关工作同组织、同落实。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扩消费专项行动督导考评内容。

  三、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

  主题日活动既是发挥信用机制作用促进消费的生动实践,也是加强诚信宣传教育、营造“守信得益、失信受制”良好环境的具体举措。在促进信用消费的同时,要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积极宣传信用状况差异对消费者交易方式选择和享受交易优惠折让的影响,宣传诚实守信消费者得到交易便利和优惠的典型事例,宣传信用建设对个人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及成效,宣传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等国家有关政策措施,将主题日活动打造成促进信用消费实践与诚信宣传教育的品牌活动。

  四、立足促进“双节”市场消费

  要抓住主题日活动临近国庆、中秋“双节”的契机,引导线上线下零售企业将主题日促进信用消费与“双节”传统促销活动相结合,把开展主题日活动与保障“双节”市场供应、组织企业开展节日促销活动、扩大消费需求统筹谋划、一体安排。通过组织引导,力争打造出以主题日信用消费为预热起点、以“双节”市场消费为高潮、以“双节”后延续促销为尾声的大型促销时段,传播信用消费理念,扩大消费规模,保持消费需求增长势头。

  五、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充分调动线上线下零售企业参与主题日活动的积极性,鼓励其发挥创造性,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和消费者的信用状况,通过让利消费者、创新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体验等多种形式促进信用消费。要按照“自主参与、自我约束、自负其责”的原则,认真遴选信誉好、知名度高、运作规范的零售企业和相关金融机构参与活动,公布参与单位名单,明确使用主题日活动标识的范围和期限(标识下载地址:sczxs.mofcom.gov.cn),依法规范企业促销行为,保持节日期间良好市场秩序,为消费者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同时,要严密组织,强化保障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请于10月25日前报送主题日活动总结及活动统计表。

  联系人: 市场秩序司 郑文渊 王宏伟

  电 话: 010-85093311 85093325

  传 真: 010-85093329

  附件:“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活动统计表

  商务部办公厅

  2017年8月29日

  附件

  “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活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项 目 指 标 数 量 比去年同期增幅(%)
主题日 线上企业(个)  
活动参与   线下企业(个)
单位情况   金融机构(个)
主题日 发生笔数(笔)  
活动信用消费情况 发生额(万元)
“双节”期间(10月1日至8日)消费情况 网上零售交易额  
  (万元)    
    社会消费品
    零售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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