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防旅客携带水生动物产品入境的警示通报(质检动警【2017】第30号)

来源: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更新时间:2017-09-12 点击:1172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 2017-09-1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质检动警【2017】第30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风险预警表

  质检动警【2017】第30号  2017年9月11日

标 题

关于严防旅客携带水生动物产品入境的警示通报

预警事由

2017年8月1日上午,上海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从来自菲律宾的MU212次航班的旅客携带物中截获冷冻对虾,并从中检出我国二类进境动物检疫疫病—白斑综合征病毒。这是旅邮检口岸首次截获水生动物疫病。目前,已对该批对虾做销毁处理。

白斑综合征病毒毒力极强,感染宿主后致死率可高达90-100%,是全球养殖对虾危害最大的病毒,全球每年因此病毒养殖对虾产量减少一半,经济损失高达几百亿人民币。

涉及产品

冷冻对虾

涉及国家或地区

菲律宾

预警措施

1.各局应保持高度警惕,加大对进境旅客携带物的查验力度,科学布控,强化监管,严厉打击逃避检疫等行为,保障国门生物安全。

2.各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宣传和公众教育,提醒公众严格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勿携带、邮寄禁止进境物。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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