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苏农办牧〔2017〕62号)

来源: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7-09-08 点击:1123

发布单位: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9-06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苏农办牧〔2017〕62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设区市农委:

  近日,农业部兽医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农医屠便函〔2017〕665号),在畜禽屠宰行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根据农业部有关部署,现就我省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集中开展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集中整治事故苗头,依法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确保屠宰行业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屠宰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执行安全生产审批备案制度、健全屠宰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制度情况等。

  (二)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屠宰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威胁屠宰企业职工生命安全的重点环节,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等。

  (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重点检查屠宰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事故苗头整改情况等。

  三、工作安排

  从2017年9月至10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9月上旬至9月中旬)各地要制定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对照安全生产大检查内容指导屠宰企业开展自查自改。省农委于9月下旬组织开展畜禽屠宰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培训。

  (二)深入检查,严格要求,集中整治。(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各地要积极协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屠宰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要“严”字当头,不讲情面,紧盯隐患整改不放松,务求隐患整治取得实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屠宰企业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刻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10月中下旬)各地要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持续提高屠宰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省农委将对部分获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抽查,督查各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高水平开展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地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利用多种渠道对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积极营造舆论氛围,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设区市农委要及时总结畜禽屠宰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屠宰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并将大检查总结报告于10月15日前报送省农委兽医和畜禽屠宰管理局。

  联系人:朱丽洁,联系电话:025-86263942,传真:025-86263644。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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