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秋冬种农业生产用种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7-09-06 点击:972

发布单位: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7-09-0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州)农委,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

  为规范全省秋冬季种子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和震慑假劣种子坑农害农等不法行为,确保全省2017年秋冬种生产用种安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种子市场监管和品种保护工作的通知》(农办种〔2017〕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秋冬种农业生产用种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市场监督,规范市场秩序

  各地农业部门要按照以下要求及时组织开展秋冬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一是查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按照《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核查门店经营种子的标签和使用说明是否规范,重点检查二维码制作是否规范和可追溯实现情况。二是查备案。按照《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严查门店是否在中国种业信息网上备案,备案信息是否完整真实、已备案信息是否公开等。三是查未审(登记)先推。核查门店经营品种,整治应审未审、应登未登且以登记名义销售行为。四是查套牌侵权、制假售假。

  检查重点对象包括近年监管发现存在问题、维权企业举报、农民投诉的涉嫌违法种子企业、市场和经营门店。我委将适时组织工作组对重点区域的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二、加强供需调度,确保供种数量

  各地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秋冬种农业生产用种供需和价格信息调度分析,准确掌握辖区内分作物、分品种种子供求和价格情况,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并及时报送我委种子管理站。同时根据需求及时协调种子企业供种到位,做好地区品种余缺调剂。

  三、加强技术指导,确保供种质量

  各地种子管理站要督促种子企业强化质量责任主体意识,严格把好种子入库和出库关,对所有批次种子进行质量检测,不合格种子作非种用处理,不得流入市场;督促种子企业加强精选加工和包衣处理,进一步提高质量水平;督促种子企业加强技术服务,指导农户适期适量播种,扩大药剂拌种比例,提高播种质量;要进一步优化完善适宜品种种植布局,引导农户合理选择适宜品种,为推进种植结构调整奠定坚实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秋冬种种子监管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监管,确保供种安全。

  (二)严格案件查处。各地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品种未审(登记)先推、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要逐一立案调查处理,彻查种子源头,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地请于9月20日前、11月20日前分别将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案件查处情况报送我委。检查过程中如有重要情况或问题,要及时向我委报告。

  联系人:罗玉兵;联系电话:0851—85283192

  邮箱:1822386959@qq.com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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