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常检查记录表(试行)》的通知(食药监办〔2015〕388号)

来源: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7-09-06 点击:938

发布单位: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5-09-2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食药监办〔2015〕388号
实施日期: 2015-11-01
状       态:  
备       注: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食品药品监管“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四有”“两责”,特别是加快基层日常检查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杜绝执法扰民、执法随意的现象,实现常态化监管和痕迹管理,省局拟制了《广东省食品药品日常检查记录表(试行)》,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日常检查项目和填制规范提出具体要求。现将《广东省食品药品日常检查记录表(试行)》印发给你们,自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全省系统要牢固树立“上下一盘棋”思想,省局相关处室应切实加强对基层日常检查工作的指导,不定期对日常检查记录情况进行抽查;各地市局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将有关工作与网格化监管和信息化监管工作有机结合;基层检查人员应强化责任意识,在日常执法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填写,坚持做到每检查一户次填写一份,并妥善归档备查,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痕迹化管理。对于工作实施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涉及到上位法律法规和监管实际发生变化的情况,各地应及时向省局归口处室反映,省局相关处室应结合实际提出调整意见,提交省局办公室发布。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常检查记录表(试行)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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