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饲料质量安全和行业生产安全交叉检查的通知(赣牧函〔2017〕64号)

来源: 江西畜牧兽医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7-08-29 点击:1136

发布单位:江西省畜牧兽医局
发布日期: 2017-08-2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赣牧函〔2017〕64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畜牧兽医(畜牧水产)局、南昌市卫生监督所、赣州市饲料工业办公室、萍乡市农业局行政执法支队: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蛋禽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7]43号)和江西省安委会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实施,促进全省饲料行业健康发展, 按照《江西省饲料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和《江西省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决定开展全省交叉检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9月1日-9月20日前完成交叉检查,具体时间由各小组商被检查地市确定。

  二、检查内容

  (一)组织领导情况:各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农业部、省委、省政府、省农业厅相关决策部署情况。

  (二)饲料安全生产情况:对照《江西省饲料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逐项检查,重点是防粉尘爆炸和压力容器安全。

  (三)蛋禽饲料生产经营情况:检查饲料生产企业是否有使用三个目录以外的任何物质生产饲料的行为,检查经营环节是否有拆包、分装、添加其他物质等再加工行为,严防氟虫腈在生产经营各环节对饲料原料和产品造成污染。

  (四)推进《饲料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情况:各地宣传贯彻《规范》的主要做法和成效,重点是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五)牛羊“瘦肉精”监管情况:各地是否开展了对牛羊“瘦肉精”监管工作,有什么好的做法和成效。

  (六) 行政许可审批情况:各地行政许可制度建设,行政审批等情况,行政审批是否做到严格把关、程序合法、内容规范、运行高效。

  三、检查方式

  采取设区市之间交叉检查的方式,分五个组进行(具体分组见附表)。主要采取座谈汇报、实地查看、现场检测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抽查数量视各地情况而定,一般每个设区市随机抽查饲料生产企业2-3家,饲料经营企业1-2家,牛羊养殖场(户)或交易市场2-3个。

  四、工作要求

  1. 各设区市畜牧兽医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协调,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要认真按照《江西省饲料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江西省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蛋禽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抓好各项工作。饲料管理部门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形成客观翔实、言简意赅的工作汇报。

  2.各省直管试点县列入所属设区市接受检查。

  3.检查组要按照省畜牧局统一要求,认真开展检查工作,全面了解情况,于9月底形成检查报告,报省畜牧兽医局。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

  联系人:李丹,电话0791-86211805 。邮箱:slb1813@163.com

  附件: 任务和人员分组表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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