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品一标”认证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鲁农绿字〔2017〕4号)

来源: 山东省农业厅 更新时间:2017-08-29 点击:978

发布单位:山东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 2017-08-23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鲁农绿字〔2017〕4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农业局(农委):

  近日,有媒体报道发现个别市场上有假冒“三品一标”认证产品销售,虚抬价格,以次充好,破坏了“三品一标”认证体系的公信力,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侵犯了相关农户利益和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现就加强“三品一标”产品产中产后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住有利时机,集中开展市场检查。现在正是蔬菜等农产品大量上市的季节,各市要尽快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三品一标”认证产品市场规范检查。针对产品齐全,人流集中,影响力大的农产品销售市场,全力打击伪造、变造标志或证书,冒用或超范围使用认证标志和假冒认证产品销售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应在权责范围内进行处理或通报有关单位进行处罚。

  二、加强信息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继续加强“三品一标”认证产品的信息公开和宣传,普及认证产品消费常识,增强普通消费者的认知度和辨识力;引导建立企业直接对接消费者的“三品一标”营销平台;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在《山东农业信息网》和《山东省绿色食品网》及时发布“三品一标”认证产品信息,方便消费者及时查询,同时进一步加强“山东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建设,扩大“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把好质量关口,加大产品质量抽检力度。为确保认证产品质量,省农业厅将“三品”获证产品有序纳入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范围,增加“三品一标”获证产品的专项抽检力度,特别加强对质量风险性大、群众关注度高的产品抽检力度,提高认证质量门槛,确保“三品一标”认证产品的质量安全。

  四、强化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和产地准出管理。各地要借助“三品一标”认证产品加施有防伪码、企业信息码或产品追溯码等防伪标志的有利条件,以《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为指导,尽快实现“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的完善追溯体系;采用在线监控、物联网对接等高科技手段进一步加强“三品”生产基地的监督管理,适时推行产地准出制度,更好的衔接下游销售和经营企业,提高企业效益和农民增收。

  各市要高度重视,整合力量,完善工作措施,确保检查整顿工作落实到位,于9月10日前将检查情况总结报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联系人:裴宗飞

  联系电话:0531-67866289

  山东省农业厅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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