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龙须糖等5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通告(新卫通发[2017]12号)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7-08-25 点击:800

发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7-08-23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新卫通发[2017]12号
实施日期: 2017-09-01
状       态: 现行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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