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工作的通知(闽农厅办〔2017〕57号)

来源: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7-08-16 点击:971

发布单位: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7-1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闽农厅办〔2017〕57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设区市农业局、农机管理局(总站、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

  水稻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既是中央对我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省政府对各设区市市长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2016年我省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9.54%(详见附件),虽然完成了农业部对各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指标任务,但仍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名列全国倒数位置。从2017年春季农业机械作业进度汇总情况看,今年早稻机械作业面积低于2016年同期水平,形势不容乐观。为加快推进我省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落实粮食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指标,现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把加快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为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围绕发展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特别是水稻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宁德市、厦门市、龙岩市、泉州市、漳州市,要认真分析存在问题,聚焦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快突破水稻全程机械化发展瓶颈,力争3-5年内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二、强化政策扶持。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在农机购置补贴、农机作业补贴、农业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扎实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大力推广普及全程机械化技术。引导购机补贴资金向水稻生产的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倾斜,提升耕整地、种植、植保、收获、烘干等主要生产环节机械化水平。通过项目建设、政策扶持,以点带面,激励更多的农机合作社扩大机械作业规模,推动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活动开展。

  三、强化绩效考核。各市、县(区)农业局要把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纳入当地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考核内容,强化绩效管理和考核措施,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圆满完成中央对我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各项指标。

  附件:2016年度福建省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数据表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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