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粮食局关于印发 “优质粮食工程”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08-03 点击:1781

发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局
发布日期: 2017-07-3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县(区)粮食局,局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 “优质粮食工程”总体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局

  2017年7月31日

  “优质粮食工程”总体工作方案

  根据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关于在粮食流通领域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通知》(财建【2017】290号)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区“优质粮食工程”实施,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要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狠抓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品牌创建、质量安全监管,推进优胜劣汰、质量兴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按照财政部、国家粮食局的要求,坚持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协调配合、保障质量的原则,通过政策引领、项目带动、部门联动、上下互动,扎实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确保到2019年全面完成“中国好粮油”行动、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任务。

  二、重点任务和工作步骤

  (一)开展调研宣传(7月15日-30日)。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基层,对全区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情况进行调研宣传,使各地、各单位、部门充分了解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内容和重要意义,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同时学习 “优质粮食工程”起步较早省(区)的先进经验。

  (二)先行试点(8月份启动)。以平罗县、青铜峡市为试点,整体推进“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县”、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和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

  (三)制定方案、积极稳妥推进(8月1日-30日)。各部门、单位起草制定“优质粮食工程”三个子项实施方案、项目申报指南及管理办法等。

  1.制定《“中国好粮油”行动实施方案》《“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县和示范企业建设(申报)指南》《“中国好粮油”产品测报和测评方案》《“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及信息发布方案》《“中国好粮油”品牌及膳食营养宣传方案》《“中国好粮油”品牌创建方案》《“中国好粮油”营销平台及公共库系统建设方案》《“中国好粮油”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实施方案》。

  2.制定《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方案》和《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建设(申报)指南》。

  3.制定《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方案》《科学储粮新装具新粮仓建设方案》《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指南》《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粮食产后服务体系运营管理办法》《粮食产后技术服务方案》。

  4.会同财政部门,制定《“优质粮食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5.制定《粮油应急供应体系建设方案》《“主食厨房”和“放心粮油”工程实施方案》《“主食厨房”和“放心粮油”工程建设指南》《推进“五位一体”军民融合发展实施方案》。

  各部门、单位按要求在起草制定实施方案过程中,在保障工作任务不缺失前提下,可结合实际,进行优化整合;对未列入的方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

  (四)征求意见(9月1日-20日前)。将各子项《方案》(征求意见稿)汇总送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粮食局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及各县(市)粮食局修改,并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经局务会议研究并报国家粮食局备案后印发。

  (五)动员部署(9月30日前)。自治区粮食局召开全区“优质粮食工程”实施动员会,对“优质粮食工程”实施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动员。

  (六)项目申报、评审论证(10月1日-10月20日)。各市、县(区)和“示范企业”按照自治区“优质粮食工程”各子项实施方案和项目申报指南要求,逐级申报项目实施方案。自治区粮食局组织专家对各地及各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论证,经局会议审定并征求财政厅意见后批复各地各企业实施。同时会同财政厅下达2017年“优质粮食工程”专项资金计划。

  (七)持续抓好项目落实。各单位、部门要按照自治区粮食局“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分年度持续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督促、指导各地、各企业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根据各子项完成情况,按照相关规定,适时组织验收,开展绩效评价。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是落实2017年中央1号文件,加快构建现代粮食流通体系,在更高水平上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深入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和企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成立自治区粮食局“优质粮食工程”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研究部署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重大事项,协调财政部门、国家粮食局落实项目、资金等有关事项。

  组 长:马文娟 自治区粮食局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赵银祥 自治区粮食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荀 旭 自治区粮食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解 涛 自治区粮食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成 员:赵 强 自治区粮食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处处长

  蔡新国 自治区粮食局调控处处长

  朱莉萍 自治区粮食局监督检查处处长

  张海洲 自治区粮食局财务处处长

  樊宗贤 自治区粮食局办公室主任

  梁林丽 银川市粮食局局长

  魏巨金 石嘴山市粮食局局长

  刘衍海 吴忠市粮食局局长

  徐光惠 中卫市粮食局局长

  李守玲 固原市粮食局副局长

  曹 勇 自治区粮食局信息中心主任

  段兰萍 自治区粮油质检中心主任

  李 磊 自治区军粮供应管理中心副主任

  顾永强 宁夏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曾黎明 宁夏粮油批发交易市场副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产业办),主要职责是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优质粮食工程”实施中的具体事项,制定实施方案、协调落实资金、组织项目申报、组织论证审核项目、下达项目计划、督查项目实施等。荀旭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常成宝、韩映常、闫宝桐、何维娜、张永岩、郭慧为工作人员。

  各市、县(区)粮食局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领导,保障“优质粮食工程”顺利实施。

  (二)统筹安排、抓好落实。各地、各单位、部门要提前谋划,统筹安排,切实抓好落实工作。一要加强调查研究和宣传,让广大群众和实施主体充分了解“优质粮食工程”的内容和服务范围,争取各方面的支持。二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既不偏离政策,又能体现操作性和实效性。三要积极主动争取当地财政等部门支持,形成工作合力,抓好落实。四要注重抓好典型培育和推广,坚持以点带面,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三)严格程序、加强监管。各地、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程序操作,保障“优质粮食工程”健康运行。一要准确把握工作节奏和时限,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要在实施主体选择、项目实施、资金预算及拨付等环节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三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督促检查项目进度、质量及资金使用等,确保取得实效。

  附件:“优质粮食工程”子项方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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