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关于征求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与卫生处理两个工作规范意见的函(国卫食品监便函[2017]175号)

更新时间:2017-07-25 点击:1277

发布单位: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
发布日期: 2017-07-13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国卫食品监便函[2017]175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食品相关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食品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提升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与卫生处理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司起草了《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与卫生处理工作规范》,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2017年7月28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我司,逾期不回复视为无意见。

  附 件:

  1. 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规范

  2. 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与卫生处理工作规范

  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

  2017年7月13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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