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制度(试行)》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07-20 点击:722

发布单位: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7-07-1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认真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保障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制定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并经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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