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印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农牧发[2017]11号)

更新时间:2017-07-11 点击:3758

发布单位:农业部
发布日期: 2017-07-0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农牧发[2017]11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上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深入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加快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农业部制定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提高认识,强化落实,细化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农业部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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