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议停止氨苯胂酸等3种药物饲料添加剂在食品动物上使用的公示(药典办[2017]14号)

更新时间:2017-07-03 点击:2150

发布单位: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6-29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药典办[2017]14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动物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落实全国遏制动物源性细菌耐药行动计划,有步骤推动促生长用抗菌药物“退出行动”,按照农业部兽医局统一部署,中国兽药典委员会风险评估与用药指导专业委员会对部分兽用抗菌药的使用风险进行了评估。

  综合考虑靶动物安全、动物性食品安全、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以及国外同品种药物的使用和管理状况,结合我国养殖业用药现状,建议停止氨苯胂酸、洛克沙胂和喹乙醇等3种兽药作为药物饲料添加剂在食品动物上使用。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100081),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小慈

  电  话:010-62103930

  E-mail:yaodianhuayao@126.com

  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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