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食用农产品风险项目清单的通知(内食药监食流[2017]125号)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7-06-29 点击:2239

发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7-06-19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内食药监食流[2017]125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管理,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高风险隐患防控能力,现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食用农产品风险项目清单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司〔2017〕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 系 人:任妍娜

  联系电话:0471—4507120

  附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食用农产品风险项目清单的通知.pdf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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