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管理制度的通知(宁食药监[2017]110号)

来源: 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7-06-14 点击:1074

发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7-06-0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宁食药监[2017]110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月份区局下发了《关于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和大型食品超市建设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的通知》(宁食药监〔2017〕72号),为规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食品超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以下简称快速检测室)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流程》、《快速检测室管理规定》、《快速检测室工作人员职责》、《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制度》等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

  1.快速检测室统一标示牌

  2.快速检测室基本配置

  3.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流程

  4.快速检测室管理规定

  5.快速检测室工作人员职责

  6.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制度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5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