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雪菊可否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7]39号)

更新时间:2017-02-28 点击:8134

发布单位: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7-01-2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7]39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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