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7年版)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三[2017]19号)

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更新时间:2017-02-21 点击:5290

发布单位: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7-01-2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食药监办食监三[2017]19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各有关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7年版)》,对监督抽检的适用范围、产品种类、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与结论提出了统一要求。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蒲浩进、裴新荣

  电话:010-88330515、010-67095881

  传真:010-88330575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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