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2851号)

更新时间:2017-01-23 点击:1644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 2016-12-3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发改环资[2016]2851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发展改革委,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天津市市容园林委、上海市绿化市容局、重庆市市政委,计划单列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公用局、城市建设局、市政园林局):

  为统筹推进“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我们编制完成了《“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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