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公布2016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结论的通知(认办科函[2016]237号)

来源: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6-11-29 点击:1048

发布单位:国家认监委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6-11-2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认办科函[2016]237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总局信息中心、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各检验检疫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

  2016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工作已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要求全部完成,现将复审结论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复审结论为继续有效的标准,可继续使用。

  二、本次复审结论为修订或整合的标准,我委将根据工作需要下达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修订计划。

  三、本次复审结论为废止的标准,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请各单位做好本次复审结论的传达落实工作。

  附件:2016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结论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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