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注册审评审批工作细则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三[2016]139号)

来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更新时间:2016-11-18 点击:1868

发布单位: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发布日期: 2016-11-1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食药监食监三[2016]139号
实施日期: 2016-11-14
状       态: 现行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总局有关司局、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保健食品注册审评审批工作细则(2016年版)》,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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