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发改办环资[2016]2068号)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6-09-30 点击:1482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6-09-22
失效/废止日期: 2016-10-25
发布文号:发改办环资[2016]2068号
实施日期: 2016-09-22
状       态: 失效/废止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发展改革委,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天津市市容园林委、上海市绿化市容局、重庆市市政委,计划单列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公用局、城市建设局、市政园林局):

  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统筹推进“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我们编制了《“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印送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领域工作实际研提意见,并将书面意见于10月25日前反馈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联系人:陈程

  电 话:010-68505571

  传 真:010-68505594

  邮 箱:fgwhzshbc@126.com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 联系人:李海莹

  电 话:010-58934756

  传 真:010-58933434

  邮 箱:shirongchu@mail.cin.gov.cn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联系人:罗婧

  电 话:010-68733252

  传 真:010-68733453

  邮 箱:luojing_ciecc@163.com

  附 件:1、“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

  2、设施建设规模及投资核算说明

  3、各地区设施建设规模及投资核算表(仅电子版,分地区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6年9月22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